世界傳媒大亨默多克通過GCM信託公司設立並運作家族信託,默多克家族持有新聞集團近40%的擁有投票權的股票,其中超過38.4%的股票由默多克家族信託基金持有,受益權人是默多克的六個子女。默多克與前兩任妻子的四個子女是這個信託的監管人,擁有對新聞集團的投票權;而默多克與第三任妻子鄧文迪的兩個女兒僅享有受益權而無投票權。這樣新聞集團的控制權,就牢牢掌握在默多克家族的手中。在默多克與鄧文迪離婚案中,鄧文迪只分得2000萬美元資產,與默多克134億美元總資產相比簡直就是九牛一毛,離婚之事絲毫未影響新聞集團的資產和運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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